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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物资学校首页 > 新闻动态 > 梧州学院2017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章  

梧州学院2017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章

作者:广西物资学校   发布日期:2017-05-27 00:00
为贯彻国家和广西教育规划纲要,深化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情况

  学校全称:梧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54。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北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新民里13号(师范学院校区);广西物资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专科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二、招生工作程序 

(一)广西物资学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及《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工作方案》,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录取要求。

(二)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意义和有关录取政策。

(三)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广西物资学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严格招生,并提出推荐名单,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广西物资学校提交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招生信息服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三、招生对象

我区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详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7〕12号)。

     四、招生专业、人数、收费标准

广西物资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学生实际入住的宿舍收费标准收取,标准为:450-1050元/生・年。 

 

梧州学院2017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章

 

以上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五、报考条件

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考生除满足《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18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所在大类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

(三)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30%,但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不限排名。其中,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以上所获奖项以获奖证书、举办竞赛部门文件或证明为准。总评成绩排名方式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须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12〕330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要求。

六、推荐材料报送

各中等职业学校将考生名单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招生院校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中等职业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等职业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中等职业学校将以上材料区分推荐学校并按考生排名顺序装订成册,于4月19日前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相关招生院校(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招生院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等职业学校负责解决)。

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免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梧州学院2017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见附表1)与有关证明材料单独装钉成册报广西物资学校审核,广西物资学校将于4月2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通过审核的免试者名单。已通过广西物资学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者如文化联考成绩达到广西物资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将直接列入广西物资学校预录取名单并优先录取。

七、报名安排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且经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于2017年4月17日―21日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http://bkzs.gxnu.edu.cn/pg/zz/login.php)进行考试报名,并打印《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3.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且通过本科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对应的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本人于2017年4月28日8:30―17:00到对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1)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第二文科楼一楼大厅。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桂林市金鸡路1号)体育馆

4.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1)打印的《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1份;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考试报名费:文化考试100元/人,职业技能考试100元/人(按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

八、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等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

3.考试方式:笔试,3个科目共考3个小时。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面试+实际操作。满分300分。

2.测试内容: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与基本理论。

(三)考生综合分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50%,即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 职业技能免试者,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0分计算。

九、考点安排

(一)基本原则

1.为方便考生,考生所在考点安排的原则是:考生在某考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就在该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且每名考生只能申报1所本科院校的1个专业(即每名考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专业的技能测试)。

2.请考生于4月25日后登录所报招生院校官网及《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再次确认考点安排。

(二)考点安排 

 

梧州学院2017年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章

 

(三)考试时间

1.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17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2.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7年4月29日下午、30日全天。测试时间及考场安排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考试成绩及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5月3日以后登录报名系统http://bkzs.gxnu.edu.cn/pg/zz/login.php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各专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一、填报志愿

4月28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的各1个专业。投档录取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资格。

十二、录取原则

   (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广西物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

(二)按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1.5倍的原则划定各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业按计划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相同条件下,按综合分―文化分―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排序―获奖情况,优先录取排序靠前的考生。        

  (三)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广西物资学校的符合条件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四)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广西物资学校可以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十三、投档录取及公示

2017年5月8日至9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广西物资学校志愿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档,由广西物资学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录取结束后,广西物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和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征集志愿。

广西物资学校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提交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5月10月在广西物资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210.36.200.10:8080/indexz.asp)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十四、正式录取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于5月10日在广西物资学校招生信息服务网(http://210.36.200.10:8080/indexz.asp)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并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五、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

获广西物资学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广西物资学校报到。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广西物资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六、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升入普通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原则上独立编班,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

(二)通过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的学生一致。

十七、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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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俸老师   古老师 

(二)联系电话:学校招生办:0774-5841064、5833920 

5831555(传真)。

(三)招生网址:http://210.36.200.10:8080

(四)纪检监察室电话:0774-5831713。

 (五)材料邮寄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招生办公室俸老师收,电话0774-5841064、5833920,邮政编码:5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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